上海交通大学关于高考招生工作的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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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7-10 来源:上海交通大学 【字体:小 大】 |
近期我校发现,部分省份出现打着“交大招生办或招生组”名义,允诺考生只要支付报名费、留位费即可进入我校学习,并可获得国家承认电子注册的毕业文凭或者进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,获得国际认可本科文凭或中外两国双文凭的情况,严重影响了我校声誉,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。为澄清事实,避免广大考生上当受骗,现声明如下:
1、上海交通大学不存在任何类别的计划外招生,所有各类招生计划(含国际交流项目)均纳入国家计划,并已通过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。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、填报志愿和高考,同时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。现在学校的录取工作正在各地招生办公室配合下紧张有序的进行,录取结果将会通过国家规定的渠道进行公布。
2、上海交通大学的各类招生政策、招生计划、招生章程都在学校招生主页进行发布,网址为:zsb.sjtu.edu.cn。经学校授权赴各省市的招生宣传人员电话、联系方式全部公布在该网站上。目前招生宣传工作已全部结束,不存在未公布或遗漏信息的情况。部分地区出现的打着上海交通大学名义,代理招生事务的单位或个人均与上海交通大学无关,请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盲目听信。
3、对社会上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的单位或个人,我校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上海交通大学
2007年7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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